樂施會自2011年底推動的「GROW糧食公義運動」 ,希望修復失衡的全球糧食系統。全球生產6千兆噸農產品,卻有1千3百兆噸是可食用但浪費了的食物。在香港,每天丟棄至堆填區的食物亦多達3,584噸 ,其中香港飲食業界所造成的剩食約佔三成。減少浪費食物,同時降低堆填區的溫室氣體排放,有利可持續發展。若可將被浪費的剩食捐贈給基層貧窮家庭,更可達致扶貧效果。因此,樂施會進行了《食品公司處理及捐贈剩食調查》,以了解香港飲食業界處理及捐贈剩食的情況,並向政府及業界提出政策建議。 便利店浪費剩食情況嚴重 外表不佳被直接丟棄 樂施會委託政策二十一於去年9月進行了是項調查,訪問了353家食品公司,當中包括225家連鎖便利店,以及128家食品製造商與批發分銷商。結果顯示,雖然84.6%的食品公司表示已採取盡用或減少剩食的措施,但當中66.3%仍會直接丟棄剩食,這反映目前食品公司減少剩食的政策及措施並未充份落實執行。 連鎖便利店最常出現的首三類的剩食分別為「麵包」(84.9%)、「蛋糕」(80.9%)及「微波爐食品」(60.4%);而於有出現剩食的便利店當中,約九成表示它們會「直接丟棄」剩食,可見浪費剩食情況嚴重。 在食品製造商及批發分銷商方面,前者最常出現首三類的剩食分別為「穀類製品」(61.6%)、「冷藏肉類」(20.9%)及「蔬菜」(12.6%);而後者最常出現首三類分別「水果」(27.2%)、「蔬菜」(24.5%)及「冷藏肉類」(20.1%)。此兩類型有出現剩食的公司當中,仍有約半會選擇「直接丟棄」以處理剩食。 食物被界定為剩食最常見的原因是「外表不佳」。食品製造和批發分銷商在食品製造的過程,分別有60%的「冷藏肉類」及66.9%的「蔬菜」會因為「外表不佳」而被判定為剩食,最終遭浪費丟棄。 另外,90.4%受訪食品公司沒有捐贈剩食予食物銀行及食物回收機構,當中 67%表示主因是「擔心剩食的安全及當中的法律風險問題」。 根據是次研究結果推算,全港食品公司每年產生的剩食的價值估計超過港幣6千萬元,相當於食物回收機構製作每份成本$20的熱餐共3百多萬份。 調查反映出目前食品公司減少剩食的政策及措施並未充份落實執行,政府更欠缺實際支持。因此,樂施會於減少浪費食物及捐贈剩食方面,對政府、食品企業及消費者作出建議。 樂施會對政府、食品公司及消費者的建議 1. 參考外國經驗,制訂減少食物浪費...